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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论商业文明时,我们究竟在谈论什么?
发布时间:2017-03-02 浏览次数:9201次

财富,究竟能够为人类社会带来什么?商业,究竟在文明世界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伴随着中国经济突飞猛进,有一些人已经开始反思经济发展背后的商业文明建设、管理思想确立、人文关怀回归以及社会使命承担等问题。 

2017年2月28日,SAIF全球金融DBA学员、金融EMBA校友、中国商业文明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秦朔朋友圈创始人秦朔来到SAIF金融E沙龙暨陆家嘴读书会。以“商业文明的自由与约束”为主题,分享其对商业文明的研究成果。

SAIF全球金融DBA学员、金融EMBA校友、中国商业文明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秦朔朋友圈创始人秦朔

自由v.s.约束 

在演讲之初,秦朔首先介绍了其研究商业文明的背景。他表示,在中国经济发展过去的30多年里,正是由于一群商业领袖的创新思想和实践,使中国取得了经济上的巨大飞跃。然而,在强调自由创新的背景下,单向度的无限制扩张也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秦朔指出,从《周易》中“商”的本源来看,商业一方面是指和平交换的交易,另一方面是规则,与刑罚相结合。所以商业一方面代表着“做什么的自由”,另一方面代表着“不做什么的约束”,有着将外部规则内化为自身约束的特性。

“自由不是像其字面似乎意味着的,是从一切束缚中解脱。正相反,自由意味着每一种正当的束缚对自由社会全体成员的最有效运用,不论他们是司法官还是老百姓。”秦朔引用思想家弗格森的话指出,当商界同仁在呼吁打破政策束缚的时候,也不应忽略“我们应该受到什么样的约束”的问题。

秦朔指出,传统实体经济因为强调“面对面”的服务和沟通,任何损害顾客利益的行为会立刻得到反映,而在金融世界中,被交易的往往是虚拟数字,这使得交易者无法体会到负罪感。他以中国资本市场为例指出,中国资本市场过去十几年对中小投资者的回报水平几乎是全球最低的,成为名副其实的“融资者的天堂,投资者的地狱”。

成功不是商业文明的唯一标准
 
自由市场环境下,似乎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成为了商业成功的唯一准则。但秦朔却指出,商业的成功应该分三个层次来看:

第一层次,纯粹的股东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就是完全的自由市场理论,这也是一种商业价值观。

第二层次,在追求股东价值的基础上,追求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秦朔以VIVO手机的案例指出,VIVO的成功在于能够协调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包括供应商、渠道之间的利益关系,使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达到平衡。这才能使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第三层次,不单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是基于解决社会问题的角度,通过企业家精神,创建社会企业(不分红),或者将利益反哺社会,比如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达能公司和孟加拉国格莱珉集团面向贫困地区的特供酸奶,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企业家可以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多向度的推动者和创造者。

金融的存在并非只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帮助社会目标的实现。秦朔认为,商业是一种责任,负责任的商业就是一种文明。他强调,文明具有自由和约束的双重性,相较于文化,文明更具有普世和通约性。

在秦朔看来,在文明中最基本的价值观是平等,“比如阿里巴巴不能因为是大企业就不履行与小供应商的合约,乐视也不能因为它代表了中国的创新,就拖欠供应商费用。”秦朔以顺丰快递CEO王卫邀请快递员工共同敲响上市钟声为例表示,“每一位工作的员工有权享受公平,享有尊严”是基本的商业价值观。

什么是商业文明?简言之,就是通过商业方式对人的权利、价值、力量和福祉的实现,“这是商业存在的真实价值”,秦朔说,正如微信的产生、高铁的建成,这些方式极大地变革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使人们从中获益——这就是商业文明。

然而,面对一些灰色产业甚至黑色产业,也声称符合人的需求,在商业上也获得了成功,但是否属于商业文明?秦朔认为,商业文明的界定不仅要看其商业上的运作是否成功,还要回到公序良俗、法律规范、正能量、不过度的方向上来衡量。

除了商业文明的界定外,秦朔还介绍了商业文明的构成要素,他表示,商业文明具有四大要素:第一,创新之结晶,“这符合自由的特性。”秦朔指出,在商业文明中,自由是创新之源,“人类有很多商业活动,但只有不太多的产品、模式、制度、硬件、软件标准,通过创新凝聚了成了商业文明。”第二,行为之准则。第三,合作之秩序。第四,文化之传承。

此外,商业文明还受到制度和治理、社会文化、自然资源、技术基础设施这四大外部因素的影响。通过秦朔的研究发现,这四大因素中,制度重于文化,而制度和文化重于自然资源。

他同时指出,创造商业文明内部的重要因素是企业家以及发明创造者,“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城镇化、工业化之所以能够实现,是企业家整合了资本、土地及各种要素,将数以万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吸引到工业部门和服务部门。”秦朔认为,正是企业家发现的商业机会,让宏观意义上的劳动力迁移能呈现在微观企业中。
 
 “企业家不是赚钱家”
 
尽管企业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秦朔也强调“企业家不是赚钱家”,他引用鲍莫尔理论介绍说,社会活动分为生产性活动、非生产性活动和破坏性活动,“生产性活动是能够通过创新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样给社会创造了正的经济价值,是正和效应;非生产性活动更多依靠lobby、管制,更多依靠特权,是零和效应;而破坏性活动则是负和效应,使绝大部分人受害,社会下沉。”因此,必须区分企业家在活动过程中有多少是创新的生产性活动。

秦朔还从社会角度指出,商业文明不仅取决于财富和GDP的多少,而应制定出新的标准评价商业文明。比如商业活动的质量、成本、经济法制化的程度以及商业与社会的关系。在他看来,企业要想创造商业文明,首先,应通过正当方式获利。其次,要通过创新的方式提供消费者剩余价值,并在资源配置和生产关系方面进行革新,激发新的生产力。第三,要创造较大的正外部性。第四,成为社会进步的阶梯,更好地回馈社会。

秦朔对于中国创造新的商业文明持有积极的态度,他说,除了文化、制度有很大改善外,中国庞大的市场、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消费者对迭代更新的要求,将倒逼中国创造许多突破。

“在一个统一的市场中,既有藏富于民的政策,又有开放包容的精神;既重视科学技术,又注重厚德载物的文化精神。同时结合全球商业文明发展,在新技术的背景下,以产权激励和法治为核心,中国就有可能成为全球商业文明的积极参与者甚至引领者。”秦朔说,这一切都取决于企业的自觉,需要更多的企业家精神,寻找并重塑中国的“商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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