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和18日两天,Paul Burik教授为DBA首期班的30多位学员讲授了《国际金融体系-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第二部分课程,这是继9月份王江老师教授的第一部分课程之后的进一步探讨,主要侧重中央银行、国际货币体系、多样的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的监管、对金融危机成因的探讨,以及从技术创新和大型银行国际化等角度分析金融创新,内容非常丰富详实。
Paul Burik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Burik教授在国际金融市场拥有3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曾在德国商业银行、Ennis、Knupp & Associates 咨询公司、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等担任重要职务,其广泛的实践经验涉及研究、风险管理、产品开发、投资组合管理、董事会管理等领域。Paul Burik教授还曾在多本专业杂志上发表过文章,是芝加哥大学证券价格研究中心、欧洲学院的咨询委员会、美国国家商业经济问题委员会和美国金融协会的成员。
Paul Burik教授习惯透过一些耳熟能详的新闻和财经数据向同学们介绍话题背后的历史背景,例如在中央银行部分,Burik教授并不单纯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等国中央银行的目标和组织架构,他还以各国央行成立的时间一览表,阐述了各国央行成立的背景,并揭示出美国央行之所以成立最晚,是因为从历史传统上美国金融体系其实并不信任中央银行能发挥很大作用,更进一步提示可以从各国组织架构和决策流程的差异上分析一国央行有效性和政策独立性的程度。
在国际货币体系部分,Paul Burik教授分析了美元、欧元、人民币等几种国际主要货币的优劣,包括经济体的活力、可持续性、国家实力等,其中他尤其强调高流动性的资本市场对储备货币的重要性,并以此为出发点,详细阐述了美元在国际上仍然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现状,并提示人民币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必须大力加强资本市场建设。
在国际金融机构部分,Paul Burik视野开阔,不仅介绍了传统专业化的与大型全能型等金融机构的演变趋势与背景原因,还介绍了小型银行、影子银行与新兴融资平台的发展,进一步强调金融机构随着新技术、新平台、新业务品种的出现,催生了许多金融创新,产生了一系列新的业务模式,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提示中国金融机构不应只有简单线性的发展模式,大型、全能型和国际化不应是所有金融机构的发展目标。
在国际金融监管部分,教授强调了监管原则从自我约束、自我评价的原则性监管逐步向具体的、法规事前规定的规则性监管转变的这一趋势,导致更多的寻租行为和政治妥协,对金融发展并不有利。同时现有的监管机构过于分散单一,无法理解越来越复杂的金融业务,导致具体的监管措施落空。此外从美国和日本银行业的历史经验,分析了太大而不能倒导致严重的逆选择风险。他还比较了沃尔克法则、多德-弗兰克法案、Vicker规则等正在演变中的国际金融监管最新规则,分享了自己对金融危机的成因及其应对措施的理解。
本次课程中,Paul Burik教授通过他深厚的金融知识和广博的国际视野,为学员展示全球金融体系的宏观视野,站在历史性和发展性的角度,着重介绍了国际金融体系的演变过程。此外,他还适当结合了当今国际金融体系面临的主要挑战,以及中国金融体系如何更好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等政策性和实务性非常强的话题,引导来自金融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实业投资等不同领域的DBA学员们,开放研讨了国际金融体系的明天与未来,令学员受益颇多。